• 養護申請
    申請流程

    一、 床位申請程序:
    (一)、個案由門診病房轉入,他院轉入,社區轉介或自由至本機構登記個案基本資料。
    (二)、護理人員向個案或家屬介紹環境、照護方式、入院費用之解釋說明。
    (三)、有床位時通知個案本人或家屬,約定協談及評估的地點與時間。

    二、協談與評估程序:
    (一)、個案或家屬提出床位申請後,機構將安排專人至住處訪談或請個案到院評估,已確定個案是否符合入住機構之條件。
    (二)、護理人員完成初次身體評估,給予本機構照護委託書,說明照護方式及家屬義務責任。
    (三)、個案需備妥三個月內之臨床檢驗報告、胸部X光片、轉介單或診斷證明、出院病歷摘要等,交由專人帶回機構。
    (四)、協談評估過程中,個案及家屬同時在場。
    (五)、評估適合入住者,給予案家「住民入住須知」。

    三、入住程序:
    個案備妥相關資料:
    (一)、個案身分證正本及影印本、殘障手冊、健保卡、重大傷病卡;保證人身分證正本及影印本(正本驗後歸還)。
    (二)、個案喜好之物品及衣服。
    (三)、辦理入住手續。
    (四)、繳交保證金20000元及照護費用。
    (五)、繳交本機構照護委託書。
    (六)、護理人員給予個案入住護理。